欧洲化妆产品通报(CPNP)
欧盟在2009年11月30日发布,由2013年7月11日起,欧盟化妆品法规(EC)No1223/2009取替化妆品指令76/768/EEC。
所有化妆品法规均适用于欧洲市场上的化妆产品。化妆产品应通过化妆产品通报(CPNP),以确保产品的安全性,并加强市场监控。
重点事项
根据法规(EC)No 1223/2009第13条,有关化妆产品的资料,均需要于CPNP网上通报系统通报。
1.由2013年7月11日开始, 化妆产品均需强制通过CPNP通报
2.此规定亦适用于在化妆品指令76/768/EEC下于单一会员国被通报过的产品
3.成功通报并不等同于有关产品可满足所有其他(EC)No 1223/2009法规的要求
4.产品应由负责人并在特定情况下由有关分销商通报
5.该负责人(欧盟的公司或个人)或分销商需及时提供所需的更新资料
6.负责人可将产品通报委派给其他相关单位,例如其制造商,顾问或认可检测机构
7.需要注册才能进行CPNP通报
一些已输入资料将会以电子方式提供予所有有关机构,仅用于市场监测,市场分析,评估和消费者信息。
8.产品进行CPNP通报并不意味产品能符合指令要求
哪些化妆品需要做CPNP?
根据欧盟法规定义,化妆品是用于人体外部任何部位(皮肤、毛发、指甲、口唇、和外阴部)或牙齿及口腔粘膜的物质(substance)或混合物(mixture),主要起到清洁、香化或保护作用,以达到保护良好状况、美容或消除体臭的目的。纹身(Tattoo),化妆品布料(Cosmetic Textile)也属于该法规管理,但是如果假发、假睫毛和假指甲不属于化妆品法规管理,但是使用的胶水则属于化妆品的定义。
按EC 1223/2009规定覆盖的产品有:膏,面膜,乳液和化妆,头发产品,除臭剂,香水,防晒产品,剃须产品,所有化妆品及盥洗用品等。
谁需要做CPNP?
根据法规(EC) No 1223/2009第13条要求责任人,以及在特定情况下,将由化妆品分销商通过CPNP提交他们将在欧盟上市或可能上市的产品的相关信息。因此,欧盟责任人和欧盟分销商都需做CPNP通报。
简言之,需要做CPNP通报的是:责任人(欧盟境内内的化妆品生产商、将化妆品输入欧盟境内的进口商)、欧盟境内的化妆品分销商。
做CPNP需要提供哪些资料?
常规化妆品CPNP通报所需提供信息:
(1)欧盟责任人信息及联系人信息;
(2)化妆品品牌/名称及产品详细配方;
(3)产品标签照片;
(4)包装的照片;
(5)原产国(从哪里进口至EEA);
(6)将要销售的成员国市场。
特别注意:含纳米材料的产品,必须在投放市场前6个月,就要进行申报:
每种纳米材料的通报内容包括:
(1)识别方法和名称(IUPAC)、CAS号码、EINECS或ELINCS号码,非专利商品名;
(2)规格,包括粒子尺寸、物理和化学特性;
(3)对每年投放市场的纳米材料的数量估计;
(4)毒性资料;
(5)在相关类型化妆品中使用的安全数据;
(6)合理可预见的暴露情况。
我司可以提供CPNP通报,化妆品标签审核咨询,有毒成份咨询等服务
相关阅读:
- 上一条美国化妆品VCRP注册登记
- 下一条医疗器械FDA企业注册产品列名