马来西亚医械标签要求
一通用要求
1 标签不应该含有产品被当局或卫生部推广或认可的描述,不管这种描述是直接还是间接的。
2 家用的器械,标签要求有马来语;
3 器械名称,型号,批次或系列号,生产日期和有效期;
4 制造商的名称地址;
5 授权代表的名称,地址,和联系方式;
6 器械的一些技术参数;
7 器械的描述和用途;
8 使用方法;
9 器械的副作用,使用限量,安全警告等信息;
二 特殊要求
对一些器械,适用时,要符合以下一些要求
1 客户订制的器械,或特殊接触的器械,要有只能用授权符合资格的人操作;
2 特殊的储存和搬运,处理条件;
3 为保证器械正常工作的正确安装,操作和维护,校准要求;
4 为进一步工作,所需要的操作如消毒,校准等;
5 对灭菌的器械,包装破损后,识别灭菌状态,再灭菌的方法等;
6 使用前要灭菌的器械,灭菌的过程和指引;
7 一次性器械的标识;
8 重复使用的器械的标识,清洁,消毒,灭菌方法,要求等;
9 对于在上市前作临床研究的器械,要注明仅由授权符合资格的人操作;而对于IVD,则要说明产品的性能规格,
10 只作为演示用途的器械的标识;
11 需要连接其他器械,或安装其他软件的器械,要详细的连接方式/方法;
12 植入式器械的风险提示;
13 合理可预见的在特定的调查或治疗过程中出现的相互干扰的风险 ;
14 辐射医疗装置发射的辐射的性质、类型、强度和分布的细节;
15 用于定制的,供单个人使用的个人,并已按书面处方或模式生产的医疗器械的指示等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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